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无息退还保费,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后,因意外(或合同生效起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险额的2倍,合同终止。
3)70周岁后不管何种原因身故或全残,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4)合同中的祝寿金、身故或全残金合计为基本保额的2倍。
年年享有分红
6,保单红利:
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增额缴清。
7, 其他权利:
自动垫交,保单贷款,减额交清。
例如:赵先生为自己的1周岁的儿子过买了2份《丰盛人生终身寿险》A款,20年缴费,保额20000元,每年交2222元,共交44440元。
利益分析:
一 生存金:每三年返还2222元,直至终身。(按被保人生存至80周岁时共返26次,52000元)
二 祝寿金:70周岁时给付20000元祝寿金;
三 假如合同生效180天内,被保人赵先生的儿子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2222元,合同终止。
四 假如合同生效后,因意外(或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人赵先生的儿子身故或全残给付40000元,合同终止。
五 70周岁后不管何种原因被保人赵先生的儿子身故或全残,给付20000元。合同终止。
六 年年享有分红,假设被保人生存至80周岁时,按中等红利、分得152100元
总收益 52000元+20000元+20000元+152100元=244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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