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将要获得的保障利益情况如下:
光大永明永宁康顺综合个人意外伤害(精英计划)
身故保障
1. 如果遭受意外事故并在180天内因此导致身故,我们将给付保险金100,000元。
2. 如果因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我们将给付保险金200,000元。
3. 如果因搭乘航空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我们将给付保险金300,000元。
残疾保障
1. 如果遭受意外事故并在180天内因此导致残疾,我们将按《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100,000元。
2. 如果因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两倍给付保险金。
3. 如果因搭乘航空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三倍给付保险金。
烧伤保障
1. 如果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我们将按《意外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100,000元。
2. 如果因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两倍给付保险金。
3. 如果因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三倍给付保险金。
重要器官
切除保障
1. 如果遭受意外事故导致重要器官切除,我们将给付保险金50,000元。
2. 如果因搭乘公共陆路或水路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重要器官切除,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两倍给付保险金。
3. 如果因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事故导致重要器官切除,我们将按(1)给付金额的三倍给付保险金。
医疗保障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事故经医院治疗,我们将对其在180天内支出的实际医疗费用100元以上部分给付保险金,每年给付金额最高以5,000元为限。
> 意外伤害每日住院给付保险金。
如果因意外事故住院,我们将按实际住院天数(每年最多 180 天)每日给付保险金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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