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效益金:生存保险金+分红金
被保险人每三年可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每年可享受公司分红,分享经营成果,红利以复利计息
祝寿金:
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保障金:
被保险人于70周岁前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后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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