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业金给付:创业金给付方式有2种,供被保险人在领取前选择:
1、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时,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创业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2、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时,保险人一次性给付创业金,本合同终止。
三、身故或全残保障:
1、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所缴保费无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至2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被保险人于2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红利累积帐户:
从投保开始,每年保险公司根据本险种的经营情况,进行红利分配,红利的领取有累积生息,现金领取,二种方式,您可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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