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
交费方式: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保险利益:独立保额
重疾保险金:若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附加08定期重疾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2种重大疾病
吉星高照健康理财A组合计划 (男,30岁)
险种简称 |
基本保额 |
年交保费 |
保障期 |
交费期 |
吉星高照A款 |
10万元 |
4790元 |
20年 |
20年 |
附加08定期重疾 |
10万元 |
530元 |
20年 |
20年 |
年交保费总计 |
5320元(每月443元) |
保险利益说明
1、生命保障: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10万元×10%+4790元);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2、满期领取:
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保障金额不断提高,满期领取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3、重疾呵护:
若不幸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10万元×10%+530元);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10万。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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