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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险精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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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规定仅适用于个人分红保险,分别从保险费、保单最低现金价值、盈余分配和法定责任准备金四方面来对分红险相关内容进行深入介绍。

十一、红利分配方式

(一)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分配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

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采用累积生息的红利领取方式的,保险公司应当确定红利计息期间,并不得低于6个月。在红利计息期间内,保险公司改变红利累积利率的,对于该保单仍适用改变前的红利累积利率。

(二)增额红利

增额红利分配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增加的保额作为红利一旦公布,则不得取消。

采用增额红利方式的保险公司可在合同终止时以现金方式给付终了红利。

十二、红利计算方法

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方式或增额红利方式分配盈余。

(一)采用现金红利分配方式的保险公司应根据贡献法计算红利。

1、贡献法是指在各个保单之间根据每张保单对所产生盈余的贡献按比例分配盈余的方法,按照利差、死差、费差三种利源项目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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