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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丰两全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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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是银保产品,有趸交和年交两种投保方式。这款产品的主要特色是:每两年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20%;高达3倍的意外身故保障;享受16年的高额分红;享受合同70%的借款(现金价值)。

第十五条  欠款扣除

本公司在给付保险金、派发红利、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或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保险单借款未还清者,本公司有权先扣除欠款及其应付利息。

第十六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填写变更申请书提出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或与投保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按所知最后的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投保人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本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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