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该“大堂经理”的忽悠下,未仔细阅读资料就签下了保险合同,用2万元购买了一份保险产品。回家后,李女士仔细阅读保单,才发现情况与“大堂经理”所说的并不符合,钱五年内不许取出来;一旦中途退出,将会被扣除一笔不小的手续费。所幸的是,这份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第二天,王女士就找到该“大堂经理”退掉了这份保险。
与王女士相比,70多岁的陈先生就没有王女士那么幸运了。他购买1万元的这种高收益的保险产品的第九天,因为儿子买房急需用钱,他细看保险说明,才发现自己的定期存款变成了分红保险。到银行时,工作人员说周末不办公,让他到下周一再来。
周一再去时,他又被告知,保险已过了犹豫期,要想退保,必须扣除800多元的手续费。当陈先生的儿子与工作人员论理时,该工作人员却拿出陈先生的签字让其看。“他们说是免费送的保险,我才签的字!”陈先生对儿子说。当问及能否不扣手续费时,该工作人员说以此保险产品作抵押,可贷80%的款项。“自己的钱不能用,还要掏高额利息贷款,真是笑话!”陈先生的儿子与银行大闹了一场,最后还是被扣了800多元的手续费。
如果发现不合适
“犹豫期”内快退保
河南敬事信律师事务所的左爱萍律师说,此类夸大收益、带有“骗保”性质的事件,近年来屡见不鲜。而且此类事件一方面举证非常困难,消费者难以有效证明当时存在欺骗的情形;另一方面消费者已落笔签字,合同有效,要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合同,难度很大。
面对目前的“被保险”现象,左律师提醒,遇到推销各类金融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千万不能随便签字,尤其要多提醒家里老人注意此类问题。而老年人自己购买了金融产品后一定要及时和家人沟通,如果觉得不合适,一定要在10天的“犹豫期”内退掉,避免损失。
此外,针对客户投保后退保困难的情况,左律师特别提醒,如果客户向银监局投诉要求退保,须提供书面文字说明、保单复印件等资料,但往往因为无法提供被误导的证明,让自己陷入困境。
因此,市民购买保险后,即使当时没有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回家后也应仔细阅读文件上的条款。根据《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产品的客户自合同生效日起有10天“犹豫期”,即10天内可办理退保手续,10天后退保客户则要承担相关费用。而且合同生效时间越长,要求退保的客户本金损失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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