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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福寿安康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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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的福寿安康是一款终身健康分红险,主险是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保障35累重疾,适合6个月以上至65岁的健康人士投保。采用保额分红方式,保障每年递增,主附险共保额,随着被保人年龄的增大,保障也在长大。

张先生,30岁,选择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A计划,并在投保时选择癌症特别关爱金可选责任(给付标准为主险基本保额的50%)。

险种名称
缴费期间
保险期间
基本保额
年缴保费
福如东海A终身寿险
20
终身
10
3400
附加安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20
终身
与主险共用10万保额
1200
首年保费合计
4600
保险期间内张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1、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之一,可获理赔金为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110%=1320元。此时附加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之一,可获理赔金为10万元,此时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如张先生因意外伤害导致初患35种重疾之一,一经确诊即给付10万元,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则会在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同时,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10%+3400=13400元,则合同终止;如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则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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