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职业病,监管职能不能“真空”
记者:与矿难等突发性安全事故相比,不流血的职业病危害更容易被忽视。职业病危害形势有多严峻?
李忠:爆炸、矿难等工伤事故容易引起各方的重视,其实职业病的危害绝不亚于突发性的安全事故。职业病具有迟发性,有一定的潜伏期,并且病情有不断发展和加重的趋势,对劳动者的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有着极大的威胁,也给家庭乃至社会造成极大负担。我们对待职业病的问题,不应只见眼前,不见长远。
我国目前正处于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的高发时期。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50多万个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有2500万人。如果现在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将来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记者:您对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李忠:一是要大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二是尽快理顺体制,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要坚决杜绝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部分地方出现的监管职能“真空”现象。三是建立部门间互相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信息通报机制,定期组织联合专项行动。四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努力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充分发挥工伤预防在职业病防治中的作用,以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费率浮动机制及对工伤预防的投入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五是合理利用现有职业卫生资源,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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