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8月13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保障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江西省于近日出台了《江西省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参保
《办法》指出,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办法》所称的服务业包括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场(店)、超市、旅馆、饭店、洗浴、健身、娱乐、网吧、美容美发、维修等行业。
另外,《办法》还规定,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从业人员,也在参保范围之内。
工伤保险参保费由单位承担
记者获悉,《办法》对工伤保险的缴费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参保费由用人单位承担,且必须按时足额缴纳,职工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职工个人收取工伤保险参保费用。
针对工伤保险费征收方式,鉴于服务业职工流动频繁的特点,工伤保险费征收将由各统筹地区依据参保单位情况确定。
对于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仍实行按月征收的方式。
而那些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生产经营不稳定、管理尚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征收则可采取按照服务行业的经营场所的面积、营业额等因素核定职工人数,并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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