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完保险后,尤其是自己花钱买商业保险,会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觉得以后万一出点什么事儿,有份应得的补偿。
很多理赔纠纷的“种子”也大多在这个时候埋下。买保险是个细致与专业并重的事情,无论条款有多烦、细节多复杂,还是静下来心来多问、多看。
医疗险应该是所有险种中理赔起来最细碎的险种之一,也最容易发生理赔纠纷。以下8个实际发生的案例,纠纷的根源均可追溯到投保时候。
费用型医疗险多保无益
案例1:2002年张先生的单位为每位职工购买了一份住院医疗险与养老险,2004年一位代理人向其推销一款重疾险附加住院医疗险,他觉得这款保障计划蛮合适的,当即购买。某天张先生突然病倒,在医院治疗很多天,当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重复投保,保险公司只能给予一次赔偿。
分析:住院医疗险分成费用型与补贴型。所谓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即投保人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损失补偿原则,补偿投保人所花费用的剩余医疗费。
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住院医疗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通常保险公司会以投保人就医天数与保险合同规定的每日津贴额作为理赔依据,按其住院天数给付医疗津贴。
购买两份或以上的费用型医疗险,才构成重复投保,投保人只会浪费保费,而得不到双重补偿。而津贴型则不存在重复投保,可以按照需要的额度购买。
建议:投保人在购买住院医疗险时,务必先问清属于费用型还是津贴型,如果投保人已拥有一份费用型住院医疗险,或认为自身单位医疗福利比较全面,不妨投保津贴型住院医疗险。
意外险别忘附加意外医疗
案例2:今年春节,龙先生开车回河北老家探亲,不幸遇严重车祸。为此在医院住了17天,花去医疗费近15000元。伤势虽稳定了,但右脚却被诊断为永久丧失机能。极度痛苦时,龙先生想起去年9月他曾买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1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于是便提出索赔。
但保险公司的回复却让他大失所望,理赔人员告诉龙先生,右脚残废仅属于“五级残疾”,只能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保险金,即1万元。医疗费用不能给予理赔。龙先生很懊恼:为什么医疗费不能赔,这不也是意外造成的吗?
分析: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列明的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死亡或残疾,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但不包括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
建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但保险责任比较单一,仅限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残疾。现在很多人身意外险均可以附加意外医疗险,如果被保险人希望获得全面保障,可以选择这类附加险,保障在意外中产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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