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一:全面承保50类重大疾病,可保疾病数量市场领先;
创新二:10种特定疾病提前给付,开创国内重疾保险先河,彰显企业人性关怀;
创新三:被大多数保险公司列为除外责任的原位癌首次列入特定轻症赔付责任;
创新四:为少儿购买不受“未成年人身故最高10万净赔付额”的监管规定限制,一举弥补市场上未成年人购买重疾险保额不足的缺憾。
中国人寿
2012版康宁终身保险
为何受关注
特点一:保障范围非常广
根据条款规定,凡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群均可作为“康宁终身(2012版)”的被保险人,保险期间终身。客户在投保时,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10年或20年的交费方式。
据了解,“康宁终身(2012版)”是目前市场上承保重大疾病种类最多的一款产品。它在全面承保了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的基础上,还增加了15种常见多发重大疾病,即总共达到了40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同时,“康宁终身(2012版)”还包含了如原位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等10种程度较轻的特殊疾病。除此之外,“康宁终身(2012版)”还具有身故、高残保障。
也就是说,“康宁终身(2012版)”的保障范围总共达到了50种疾病,同时还具有身故、高残保障。其保障范围之广、产品设计之妙,可以说是开创了国内寿险业的先河。
特点二:理赔给付很人性
许多客户在购买重大疾病产品时,都会发现条款中将“原位癌”这一疾病都作为除外责任。这往往使许多朋友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产生了一些的担心,如果自己真的患了“原位癌”怎么办?
根据专业医学的解释,原位癌是指癌变仅限于黏膜的上皮层内或皮肤的皮表层内,尚未浸透至黏膜下层或真皮层,是癌症的最早阶段。由于原位癌一旦被发现并经过积极治疗,其愈合效果比较好,且治疗费用相对较低,因此,以往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产品中,均将原位癌列为了除外责任。
但是,中国人寿全新升级推出的“康宁终身(2012版)”,条款中就明确规定可以对原位癌等10种特定疾病进行赔付。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中约定的10种特定疾病时,中国人寿将给付该合同基本保额的20%(最高以10万元为限),同时,合同继续有效,重疾保额减少为基本保额的80%。这样人性化的理赔给付正是中国人寿考虑到了目前原位癌等轻症重大疾病发病率不断增加的情况,彰显了中国人寿对客户人性化关怀的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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