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步:审核赔案
接到您提交的索赔材料后,我们将按照内部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您。
第八步:领取赔偿
a、个人客户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应提供您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b、个人客户的赔款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在索赔时只需提供您的银行卡信息,填写授权书即可,我们理赔完成后会及时将赔款划入您指定的银行卡帐户,省却您往返奔波之劳。
c、单位客户的赔款超过现金支付起点的应当以转帐的形式支付。
d、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赔款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的,对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汽车保险理赔时的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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