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没有同时能给母亲和胎儿保障的保险?如果考虑到保障性的同时也兼顾收益性,有没有这样的险种呢?
答:有专门针对女性健康的保障,既能保障大人32种重大疾病,同时也能保障孕妇和胎儿,对于孕妇孕期并发症,新生儿先天性疾病都有保障,同时对于妈妈本人来说老年还可以兼顾养老。女性健康之“阳光伊人”是个不错的选择。你可以参考以下案例。
李小姐近况:李小姐28岁,人事,月收入5900元,有社保,独身,公司有买意外团险。家里亲戚有乳腺癌患者,所以关注重大疾病,自身健康及护理。
面临主要风险:
1.随着年龄的增加,感觉压力增大,身体抵抗力下降,自己是独女,虽然父母不用负担,但也不想因重疾给他们造成负担;
2.考虑在未来5年内结婚,需要存钱补贴买房,婚后将是家庭半边天;
3.考虑到以后可能离职,那么补充一些意外保障。
解决方案:
1.李小姐很注意身体健康,主要保障重疾和医疗,特别是注意防,治也不用担心。因为没有结婚,对于生育和新生儿都有保障。
2.因为需存钱补贴买房,又不喜欢高风险投资,可以选择基金定投。
3.在保障上投入总计4590元,每月存382元,每天存12元。
推荐方案组合:
一.意外保障
1.意外医药费用3000元/次,磕磕碰碰门诊或者住院费用都可报销。
2.意外烧伤、残疾保障100000元。
3.身故保障:
一般意外身故:100000元
自驾车或者公共交通意外身故:300000元
航空意外身故:900000元
二.健康医疗
1.有额外赠送原位癌保障20000元:(乳房原位癌,子宫体原位癌,输卵管原位癌,女性外阴原位癌,卵巢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阴道原位癌),10万重疾额度不减少;2.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患有本附加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保险金额的20%:额外赠送20000元;10万重疾额度不减少;
3.护理辅助金: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30天后仍然生存且未满70周岁,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穿衣、移动、行动、如厕、进食、洗澡)保险金额的20%:额外赠送20000元;10万重疾额度不减少;
4.2种女性手术:(子宫切除手术,全乳房切除手术)保险金额的20%:额外赠送10000元;10万重疾额度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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