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调整法定健康保险费率的决议,自2009年7月1日起,法定健康保险费率由15.5%降低为14.9%。
费率降低的资金最终由纳税人承担
此保费费率降低的资金完全由国家补贴。此项法律的意图是降低劳工的负担,提高劳工的保障,为德国经济一揽子计划(KonjunkturpaketII)的一部分。健康基金方面的联邦补贴将由此而提高30亿欧元。
法定健康保险保费的核算
德国法定健康保险的资金支持来源于健康基金,被保险人所缴纳保险费占健康基金的绝大部分,即雇员和雇主所缴纳的保险费。
健康基金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通过法律启用,借此各法定健康保险公司的保费费率得到统一:即15.5%。自2009年7月1日起又降为14.9%;如果被保险人不要求日医疗保险金保障,费率则为14.3%。
对于强制性被保险人,特别是雇员
按照德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册第223条法定健康保险的成员具有缴纳保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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