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今年提出将全面提高医保支付住院报销限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以去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两万元估算,最高支付标准才12万元,像白血病这种大病根本满足不了。”小李说。
补充医疗保险明显缺位
导报记者了解到,国务院曾有文件规定,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鼓励企业建立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2009年大学毕业后到枣庄市山亭区某乡镇任职的村官小张告诉导报记者,单位统一为他们那批大学生村官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是没听说过有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导报记者查阅了《山东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补充医疗保险有如下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含财政不拨款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职工福利费不足列支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列入成本。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支付办法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后实施。
然而,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作为“准公务员”身份的大学生村官,既享受不到公务员的公费医疗制度,也无法参加企事业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身份尴尬的大学生村官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保障方面存在明显缺位。
已顺利通过事业单位“定向招考”的前述大学生村官小王说,大学生村官在身份上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只是一个“特设岗位”,俗称“准公务员”,所以在待遇上无法享受到公务员的公费医疗制度。同时,大学生村官又不属于任何企事业单位,故无法参加企事业单位的补充医疗保险。而较低水准的月收入,使他们又不具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能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小军认为,解决大学生村官身份的历史遗留问题,应当履行当初承诺。大学生们被“选派”到农村担任村官,组织、人事部门对大学生村官们当初是有编制或者身份承诺的。鉴于这是当初的承诺和当初就应当解决的问题,所以,应当适用当初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标准,来解决“遗留”到今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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