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
其一,附加险和主险从保障范围、投保条件、存在时间、保障期限等方面来看,具有以下不同点:
一是附加险是对主险基本保障功能的一种扩充,通过特约附加条款承保某些危险,使被保险人的各项保险保障更加全面;缴纳的保费较为低廉;
二是不能单独投保,由于附加险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险种。换一种说法,就是说附加险就是指不能单独投保的那些险种。人们必须在买一份主险的前提下,附加这些险种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利益;
三是从承保时间来看从属于主险。如果主险的效力中止了,那么附加险的效力也就中止了;
四是附加险是一种消费型、非返还型的险种,主险一般作为长期性的险种,最终可以定期或者被保险人身故之后保险人会按照一定飞投资收益返还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但附加险一般不具有返还本金的功能,作为消费性的短险,当被保险人在一定的保险期限如果发生了保险赔偿责任,保险人会按照一定的承保责任赔付给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否则,保险人将不承担退还投保人所缴的投保金额。
五是如果被保险人想在投保主险之后,需要在主险之后附加附加险,主险缴费方式只能选择期缴方式。
其二,从附加险和主险种以上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投保附加险主要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具有两大益处:
一是,附加险最大的好处是“花小钱,办大事。”
比如,张先生,35周岁,拟投保某寿险公司缴费20年期限的男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如果每年缴485元保费,就能获得1万元的保障;而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也是35周岁20年缴,每年只需87元,同样也是1万元保障。两者保障条件相差无几,保费却省下近300多元的保费。
二是,附加险是对主险的一种补充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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