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一个“挫”字就不赔
案例6:阿亮习惯边走路边听MP3,有一天为了闪躲疾行而过的摩托车,不小心跌倒而扭伤脚踝。他跟保险公司申请意外医疗险的保险金给付时,却被拒绝,感到很不服气。
分析: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表示,保险中的“意外”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指的意外是有区别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认为意料之外的事情都可以被称为意外,带有比较强的主观性。但意外险的理赔定义相当明确而且严格,意外事故是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危害事件”,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而意外医疗险是在意外故事发生之后衍生的,必须是由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的发生,因此也必须只能是外来、突发、非细菌感染而导致的意外引起的医疗行为,才可申请意外医疗保险金的理赔。
以阿亮的实际情况来看,应该可以获得理赔。之所以被拒,原因就是医生给的诊断说明书上的措辞,他这次事故,被医生写成“扭伤”而非“挫扭伤”或“挫伤”。但有些保险公司的理赔会比较严格,在这些保险公司的认定中,可以将阿亮的这次扭伤说明为“属于自力所造成的”,而非外力,例如走路扭到或是闪到腰,可以被推定为并不符合意外险“外来”的理赔条件。
建议:下次碰到类似状况时,不管是否真的是外力所造成,我们都要留心一下,诊断说明书上最好能有“挫扭伤”的字眼,或者让医生写明是“因为躲避汽车、他人的碰撞而扭伤”等详细词语,就更容易符合意外医疗险的理赔条件。
理赔时“手术”二字很重要
案例7:小王前一阵子做了胆囊切除手术,由于现在医学发达,因此只要做内窥镜清除处理,并不需要真的开刀。不过,保险公司却不愿理赔手术津贴,原因便是小王“并未实际开刀手术治疗”。
分析:目前,除了内窥镜治疗外,激光治疗算不算手术,也是常见的争议。以视网膜剥离为例,传统疗法采需开刀的冷冻疗法、汞膜疗法,患者术后也须住院几天,因此可以申请“住院费用报销与住院日额津贴”两项给付。但在医疗技术的进步下,视网膜剥离的最新疗法可以不必动刀,改用激光进行治疗,且患者当天就可出院。
如此一来,内窥镜或是激光治疗是否算“手术”,可否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之间彼此见解也不一。有的保险公司,认为一定要动刀、要流血才叫手术;有的保险公司弹性较大,认为只要保户申请理赔的频率不高,也有治疗之实,便可比照手术赔偿金给予理赔。
建议:对于投保人而言,想要提高理赔的胜算,关键也还是在于病历卡“诊断说明书”上的写法。消费者最好事前告知医师,将来可能有申请医疗保险金给付的需要,请医师在诊断说明书上的描述字眼尽量详细些,例如将“内窥镜切除胆囊”,详细描述成“以内窥镜处理手术做胆囊切除”,只要在诊断说明书上写有“手术”字眼,保险公司便不容易跟你“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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