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自己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自己的身体情况,按照保险公司投保规则要求顺利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有义务告诉被保险人理赔的相关注意事项。也就是说,作为被保险人既然履行了义务,而保险公司并没有相应的如实告知。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若是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会购买了。
案件结局
保险公司在得知笔者反映的情况后,迅速与该保险代理人沟通,从中了解了相关具体事宜,发现自身在业务员管理方面的确存在着一些漏洞。在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后,对代理人进行了相关的处理,并对事件当事人给予了一定的补偿。
尽管此件案例双方比较圆满地解决了,但是如何确保保险公司和每一个被保险人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水平线上订立合同,这是比较重要的。
住院医疗两点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不同于健康险和分红险,由于该险种本身的特殊性,医疗保险在理赔方面比较复杂。一般说来,在保险责任中都是按照如下规定:有在各项费用限额内,对于每次住院在规定范围(同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床位费、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检查费、特殊检查治疗费、救护车费、手术费以及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由保险公司支付总额的一定比例。
在这个保险责任中有两个需要留意的:
各项费用:对于住院医疗保险来说,在看病期间,会有不同的费用。比如:床位费指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观察病房、陪人床、家庭病床等。药费指按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用药范围内的中、西药费用。还有诸如治疗费等等,每项费用都有严格的约定,并有一个最高的限额,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在限额以内才可以赔付。
拿王先生来举例,他一共花费了5320元,可能这里面他治疗费用花去了1800元,但是按照相关条款,每次治疗费用只能在1000元范围以内,所以也就意味着治疗费用所花费的1800元,保险公司只赔付给他1000元。也就是说,在住院医疗类保险,每个小项都有一定的限额,在不超过小项的限额内给予赔付。
合理且必要的:保险的根本目的是对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起补偿作用,弥补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它本身并没有什么赚与不赚之分。一些人在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后,心想反正又不用自己掏钱,花费多少只要在限额内保险公司都可以赔付,往往是多开药或者是多做身体检查。针对这些道德因素,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里有这个“合理且必要的”条款约定。
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为了治疗该疾病所花费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按照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可以理赔。所以,一些被保险人没有必要为了一些小便宜而导致最后理赔时发生纠纷。
主持人关注
出现理赔纠纷的情况经常有下面几种:客户在购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如实告知,隐瞒了既往病史;在保险等待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及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一些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也就是说属于除外责任的保险事故。
作为保险客户在投保医疗类险种时,除了将自己的身体状况告诉保险公司外,投保人有权利要求保险公司的服务人员对条款中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给予讲解。特别是医疗保险中的保险金额,哪一项会保,保额是多少。毕竟对条款的认识与理解,直接关系到自己的保险权益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应该是从投保就开始。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