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制度缺位
诚信制度缺位,使得欺诈行为极为严重。保险经营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最大诚信原则”,对商业医疗保险而言,此原则更为重要。
医疗服务环境欠佳
医疗机构偿付机制不合理,导致医疗费用人为虚涨,对商业医疗保险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致使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困难等等。
市场存在恶性竞争
一些保险公司在争夺业务,特别是团体保险业务时,恶性降价、相互诋毁、误导客户。法律法规对商业医疗保险的经营主体没有明确规定,市场存在着利用行政手段排挤市场竞争等现象。
医疗制度的改革,使求医问药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为此,专家们呼吁,应加快立法步伐,确立类似《全民健康保险法》的保险法规,对商业医疗保险的地位和功能作出规定,明确其经营范围、经营性质、经营主体等相关问题,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铺平道路。
制订相关税收政策,诸如经营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险公司减免税问题,对为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企业予以税前成本列支的政策,对个人购买的允许在一定数额内将保险费抵扣个人所得税等等。
建议政府制订政策,发挥行业管理优势,鼓励建立保险公司、医疗机构、投保团体的利益共享机制。
在加快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的同时,建议保监会建立专门的监管体系,进而推动商业医疗保险规范健康地发展。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