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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医疗险因妊娠免责条款遭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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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理赔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在理赔路上一帆风顺,个中门道值得一寻。以下是具体的一起理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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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保险将“宫外孕”调整为赔付之列

  记者查阅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医疗类保单。

  中国人寿医疗补偿保险的免责条款中,使用的是“怀孕”一词。95519中国人寿客服对该词的解释是“正常妊娠”,宫外孕作为一种疾病,不在免责范围之内。

  太平洋保险95500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附加终身住院补贴保险条款》于2002年修改。新条款指出,被保险人由“宫外孕”导致的医疗费也在赔付之列。太平洋保险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一修改缘于在“宫外孕”理解上的分歧,所有的个人医疗险种都统一做出了这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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