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太平金盾团体医疗保险
发行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类别:健康保险保险
产品特色: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与可选部分。基本部分的责任为住院医疗责任,可选部分的责任为门诊、急诊医疗责任。投保人投保基本部分的同时,亦可根据需要加投可选部分,但不可单独投保可选部分;且本公司在保单年度内累计承担的各项保险责任不超过保单或批注中所载明的年度限额。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基本保险责任:住院医疗
在本合同的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进行住院治疗,本公司根据保单或批注的载明,按照各项医疗费用对应的限额计算累计医疗费用,并以下列方式承担给付责任:
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医疗网络内住院,本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后按其实际支出的90%承担给付责任;若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医疗网络以外住院诊疗,本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后按其实际支出的70%承担给付责任。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费用支付的天数累计不超过九十日,各项医疗费用对应的限额载明于保单或批注上。
住院医疗具体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一)床位费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每日住院实际发生的床位费按照上述方式赔付,但不超过保单或批注载明的该项每日最高支付限额,每次住院费用支付的天数累计不超过九十日,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被保险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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