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住院手术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且需进行手术治疗,我们按照被保险人每次手术在约定范围(同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内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手术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每次手术给付保险金的限额见附表。若被保险人因同一原因需间歇性施行手术,且前后手术日期间隔未达90天,则视为同一次手术。
3、责任的延续:对等待期后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前发生的且延续至本附加险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手术治疗,我们仍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我们在保险金的限额内仅对剩余部分的手术费用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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