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白血病或恶性肿瘤患儿的诊疗费需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这对于那些贫困家庭患儿来说是个天文数字。4月2日,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城乡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大病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为14岁以下患重大疾病的儿童
据介绍,救助对象为14岁以下(含14周岁)本省户籍儿童,救助的病种包括白血病、恶性肿瘤、血友病、尿毒症、脑瘫或者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应救助的其它重大疾病。可获资助的患儿应来自贫困家庭,即经当地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患者属于当地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儿童或者“三院”供养的孤儿可优先予以救助。
救助费用累计不低于自付部分的50%
对于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儿童以及在“三院”供养的孤儿,其门诊、住院费用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财政部门将及时对其个人自负费用实施救助。救助比例将在现行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提高10%,累计不低于其自付部分的50%,年封顶线不低于3万元。
无力支付住院费的财政部门预付救助金
对于符合救助条件、且无力支付住院押金的大病儿童,财政部门将凭借其提供的住院卡或疾病诊断证明,按预收个人住院款的一定比例,向当地定点医院机构预付救助金,以解决他们无钱入院就医的问题。对其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财政部门还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对个人自负住院费用按规定比例给予医后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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