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形态】
销售方式:主险;
保险期间:1年;
交费方式:可不定期交纳;
保险责任:
1.个人特需医疗保险金:
我们对被保险人发生的约定范围内的费用,按约定方式进行给付,同时扣除相应的理赔管理费,直至帐户余额为零。
2.团体特需医疗保险金:
投保人可以约定团体帐户的被保险人,当被保险人发生约定范围内的费用时,我们按约定方式进行给付,同时扣除相应的理赔管理费,直至帐户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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