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服务纳入基本药物制度
2010年底,佛山开始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从起初的取消基本药物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到后来明确要求提高二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昨日的方案则提出,将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这意味着市民在许多基层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看病,也能购买到基本药物,享受零差价,基层医院的选择也会增多。
另外,拟试点公立医院改革的医院也正式确定,分别是:禅城向阳医院、南海妇幼保健院、高明中医院、三水妇幼保健院。
影响:药价欲降或研究提高医生诊金
今年,佛山要对公立医院“动真格”,除了确定4家医院作为改革试点外,还计划选取市二医院及张槎医院等多家基层医院,推行医疗组团联网运营新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现有医疗资源的综合效用。在昨日的会议上,各方都意识到,随着改革的推进,市民在越来越多的医院,购买的药品价格会由于下降而更便宜,但医生权益如何保障成了关注的热点。
南海区分管医疗工作的相关负责人提出,在最近召开的南海医改工作上,南海区已经明确计划明年实行基层医疗机构“零药价”,如果南海区还按照医改计划,在医院开设平价诊室,可能会导致市民照旧大量涌入大医院。另外,药价下调,医生的薪酬待遇水平也受到一定影响。
南海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人也谈到,作为试点医院,改革后,医院收入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生的收入自然会受到影响。而在国内其他一些已经试点改革的城市,医疗服务收费是很高的,大都在20~60元,而在佛山许多大医院,主任级医生诊金也不超过10元。为此,该负责人建议,公立医院改革中,可借鉴国内、国际的相关经验,适当提高医生“诊金”,保障他们的权益及收入水平不受影响。
对此,副市长王玲透露,已就该问题及各方建议与上一级物价部门有过沟通,并获得认可。在推进医改工作中,“佛山会就这一问题,与物价部门沟通,并进一步研究。”(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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