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型”健康险:专业化管理培育“创利能力”
在全民保健的小康社会目标下,商业保险公司获准经营“与国家医保政策配套、受政府委托”业务的特性,使得社保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成为企业最主要的“结合型业务”之一。政府和企业的联姻,推动大额医疗保险这一社会保险逐步走向商业化运作,并在全国各不同地点落地生根。
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浙江台州,较高的市场化理念使得台州市政府认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模式,以期提高政府公共管理效能。而坚持“商团市场”与“结合型市场”两相结合的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健康”),也凭借专业化管理优势与政府联手,逐步摸索出一条坚持商业化运营、不依赖医保中心经营管理大额医疗补充险的“创利”模式。
自2007年8月承保浙江省台州市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以来,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发挥人才、技术等专业化管理优势,改变了这一社保项目以往连年亏损的局面,并为当地政府积累了800多万元重大疾病风险基金,初步达成政企“双赢”的预期目标。
“大额医疗保险的社会责任大于商业责任,波及面广,发生概率小,发生金额大,因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者并重。”人保健康浙江分公司负责人赵卫国称,为建立起核心优势,公司在试点之初就确立建立自有风险管控办法和操作流程的思路,力求使理赔和风险管控更趋制度化、流程化和规范化,主要环节相对医保中心更为专业。
事实上,早在2002年至2004年,已有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台州大额医疗保险业务,但3年经营带来了600余万元实际亏损。2005年,台州市政府经多方政策调整,将这一业务交由台州市医保中心自行运作,结果一年的经营再度出现300余万元亏损。2006年5月,政府最终确立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并支付管理成本、政府提供应有支持手段和政策空间的合作思路。
合作过程中,人保健康不失时机地向地方政府传导专业化经营管理手段和风险控制技术,使政府意识到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机制优势一旦得以有效发挥,将有助于切实降低总体医疗费用。
而人保健康的合作思路十分明确,要追求“有效益的规模”,实现规模和效益并重。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