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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特定门诊卡将新增两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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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东莞市社保局获悉,2007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以下简称特定门诊)将从本月18日前正式对外公开办理续审,凡需办理特定门诊卡的须在明年1月20日前办理,同时慢性病毒性肝炎和恶性肿瘤两病种将被列入特定门诊卡发放范围。
  特定门诊卡从本月18日起办理

  与往年相比,今年特定门诊卡发放范围在原基础上,新增加了慢性病毒性肝炎(伴肝功能损害)、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两个病种,其具体办理时间为本月18日到明年1月20日,可直接前往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该负责人强调指出,2007年度特定门诊续审将从本月18日起正式办理,整体时间将持续至明年12月31日,超过续审办理时间未办理续审手续的,不再办理续审。凡患有两种及以上特定门诊病种疾病的参保人,其中任一病种属于需办理续审手续的,均需持原使用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及相关续审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

  该局特别提醒,凡需办理特定门诊卡的参保人,一定要在明年1月20日前办理,之后将不再发卡。

  对免办参保人将抽查跟踪

  据悉,对类风湿性关节炎等20余种免办续审手续的参保人,社保部门将采取日常随机抽样检查的方法了解其疾病诊治情况。其2007年度的特定门诊病种、基本医疗费限额等),将根据原特定门诊批复及参保缴费情况确定。其中,原为“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的统一按“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治疗)”处理,需再到门诊行放、化疗治疗的可凭有关诊治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

  同时,免办续审手续的参保人,原使用的《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和特定门诊卡仍可继续作为特定门诊就医凭证。申报市外医院就医的、需凭医疗保险结算单再到商业保险部门申领待遇等情况的参保人不发放特定门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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