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合同终止时给付。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根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将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净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其他说明
生存保险金释义:
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0%的生存保险金。
特别生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10个保单年度时仍生存,我们给付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18%的特别生存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75岁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可无息退还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被保险人也可选择继续延期到终身106岁,生存和死亡返本保险利益保持不变。
身故保险金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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