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比例居高不下,重复住院、分解住院导致结算率过高,各级医院发展不均衡导致医保患者自付比例过高,使医疗保险没有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变成了“鸡肋”。在政协省十届三次会议召开前夕,农工党甘肃省委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定点医院医保患者费用管理的提案》,建议调整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定额标准。
截至2008年,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数453903人,2008年度结算40761人次(不包括长期门诊人数),结算率为8.98%。从2010年1月1日起,兰州市将执行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医保政策不但扩大参保范围、提高筹资标准、建立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同时提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报销比例。
但是,由于医保政策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参保人员在生病就医中遭遇手续复杂,报销比例偏低等难题,人们对医保有些政策表示不满。主要表现在:1.自付比例居高不下。2.重复住院、分解住院导致结算率高。3.医保政策执行的力度不够。4.各级别医院发展不均衡。5.定额标准确定和使用存在差异。
提案建议
1.调整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定额标准。近几年随着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和三项目录的调整,医保患者住院率及人均住院费用大幅增加,原来确定的定额标准超支严重,同时,同一级别医院中定额使用的差异很大。建议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根据近年来各医院结算的实际情况,并参照非医保患者的住院费用情况,结合各医院特殊病单独结算的运行情况及新的考核办法,对各医院的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同等级医院按照两个标准确定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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