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正文
投意外医疗险 住院医疗费用如何给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越来越多的家长都为自己的孩子投保了意外医疗保险。那么,当孩子真的遇到意外情况需要住院,住院医疗费用可否得到双重给付呢?
 1997年1月17日晚8时左右,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吴某由市内返回学校,突然一辆中巴车从后面将他撞倒了,当即便被人送往医院抢救。经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裁决,此次事故是由于中巴车刹车系统出了故障而导致的,车主负有全部责任。吴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计4500元,车主全部承担了,吴某由于被撞还落下轻度残疾,车主又另行支付了残废补助金2万元。

  吴某所在的学校在事故发生前已为在校的全体学生投保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医疗费,每人保额5000元。在车主已经支付了伤残金和全部的医药费后,保险公司是否还要履行支付的义务?吴某能否因此而获得双份利益?   

  案例评析   

  一、吴某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伤残补助金,但不应该因此而取得两份医疗费。吴某投保的是学生意外伤害附加医疗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伤害而致残、致死为保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二、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要件是: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   

  3.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与其所受意外伤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