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国一直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据记者了解,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险”已成为城镇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主要医保形式。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出现的补充医疗保险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的医疗补助。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政策,实际上就是适用于公务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目的在于保障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与改革前相比不下降。
二是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开展的补充医疗保险。这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开办的自愿参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其保险起付线与基本医疗规定的“封顶线”相衔接,对部分遭遇高额医疗费用的职工给予较高比例的补偿,可真正起到分散风险,减轻用人单位和患病职工负担的作用。
三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补充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是由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用以补偿高额医疗费用的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封顶线即为商业性补充医疗保险的起付线,起付线以上的高额医药费由商业医疗保险承担,但商业保险公司一般仍规定有一个给付上限。另一种是由各大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针对某些特殊疾病的“重大疾病保险”“失能保险”等商业保险,也能为职工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
据了解,国内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早已积极介入了补充医疗保险市场。例如广东省湛江市政府自2007年起就委托人保健康配合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迄今已经覆盖到公务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及新农合领域。
据中国人保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补充业务部处长李蕴红介绍:“截至2008年末,人保健康受政府委托已承办与政府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的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覆盖到14个省的53个地市,承保人群约2500万;今年1至2月,人保健康新开拓的社保补充大额业务项目有6个,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14亿元。”
商业团体医疗保险上市门类多
“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对普通商业健康保险空间会有一定的压缩,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层次的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的专业化服务,化挑战为机遇。特别是补充医疗保险这一块,对商险公司来说还可以进行很多新尝试。”李蕴红透露道:“目前我们正在设计一些新的保险品种,比如一些有特色的健康护理险种、长期大病险种、企业员工综合保障计划等等,拓展公司在商业团险领域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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