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附加“及时予”C款在原产品承保的28种重大疾病基础上,还增加了“系统性红斑狼疮”、“植物人状态”等7种疾病,重疾保障全面升级。若被保险人在有效期内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有符合附加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几种重大疾病,“及时予”C款则按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
30天至60岁的客户均可投保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C款,该产品可附加于信诚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等多种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产品,可充分满足不同客户的多层次需次。
张先生,30岁,是某外资公司财务经理,近期刚刚晋升为父亲,喜悦之余倍感自己责任重大,也更加体会到健康的重要,为了使自己的健康保障更加充分,张先生投保了信诚“创未来”丰盈终身寿险(分红型),以及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C款,保额均为10万元,缴费期20年,年缴保费3992元,相当于每天只需11元。
假设张先生于38岁时罹患原位癌,经治疗后康复,其在按确诊时可获得及时援助金25,000元(按“及时予”C款10万元基础保额乘以25%计算给付);假设张先生于50岁时又被诊断出肝癌,则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75,000元(按“及时予”C款10万元基础保额的100%扣除累计已给付的及时援助保险金给付)和癌症特别关爱金20,000元(按“及时予”C款10万元基础保额的20%额外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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