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厦门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是不分病种的。在一个社保年度内,累计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以上的费用,就可以进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了。今年的医保新政,还将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了80%。
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大病也可报销到50万元
市民:我的工作不稳定,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最早医保单位有交过,后来都是自己交。像我们这样的情况,一旦看病或住院,报销是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报,还是按照职工医保报销?
洪薇:7月1日起,厦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起付标准从1000元降为700元;职工医保起付标准取固定值,不再随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而变化,在职职工门诊起付标准从1844.16元降为1500元;退休人员门诊起付标准从922.08元降为600元。同时,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
您的情况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按月参保,属于在职职工范畴,应参考在职职工医保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7月1日后,您去门诊就医,门诊起付标准为1500元,看病最高可报销到50万元。
新生儿三个月内参保可从出生起享医保待遇
市民:厦门的医保政策越来越惠民。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个小孩子,刚出生两个多月,生病住院了。现在宝宝还没上户口,没办法办医保。请问这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洪薇:根据厦门市医保有关规定,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缴纳全年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办理登记申请的,从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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