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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险 为何城乡两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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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疗责任险为何城乡两重天?

  “新医改推出后,相信医疗责任险也会有较好的前景。今年,我们医疗责任险的主战场仍然在农村。”天安保险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姜玉政希望,在新医改的推动下,发端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责任险,将如星星之火,终究呈“农村包围城市”的燎原之势。

  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后,遇到医疗事故时,将由保险公司为患者的损失“买单”。2003年底,姜玉政在江津点燃我市医疗责任险第一把火,其后,合川、大足和荣昌等地也先后启动,推广得风风火火。但是,在主城区,诸多大医院甚至二级、三级医院却不为所动。

  农村小医院很欢迎

  2002年,江津龙华镇中心卫生院因为一起医疗事故需赔偿患者10万元。其时,卫生院一年结余还不足5万元,只能分期进行偿付。

  几年辛苦所得,一夜间全部赔光。这,就是我市不少抵御医疗风险能力薄弱的农村医院面对的窘况。

  “医疗责任保险无异于一场及时雨。”江津区卫生局副局长周天成说,乡镇医院欠账多,收入低,盈余少,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弱。医生也一样,比如,一个5万元的医疗事故争议赔偿,由医务人员承担50%就是2.5万元。这对月收入不足1000元的乡镇医务人员来讲,难以承受。

  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后,局面得以改观。2003年底,江津推行商业保险处理农村医疗事故争议的运作机制,与天安保险创建了新型农村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险种。这一险种,以“低保额、低保费、协商处理医疗纠纷”,受到农村医院普遍欢迎。

  4年来,全市投保医院医务人员因执业失误赔偿以及支付的相关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达到200多万元,都由保险公司赔付,几乎没有医疗事故争议导致群访、集访事件发生,医院不再为医疗事故所累。目前,江津28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区级医院均购买了医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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