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祥云康顺B款(2014)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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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会越来越关注自身健康的保障程度,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必将会成为新的消费热点。
4)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附加意外医疗合同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等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保险金额的120%为限
5)补偿原则:我们在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附加意外医疗合同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补偿,且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金额与我们按附加意外医疗合同约定给付的保险金之和超过了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的余额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投保规则
1)投保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出院)—55岁(投保津贴责任0—50岁)
2)保险期间:30年
3)交费期间:10年
4)交费方式:年交、月交
举例说明
张先生,30岁,选择“泰康祥云康顺B款(2014)保障计划”,意外保额30万元,津贴日额200元/天,意外医疗保额10万元,则月交保险费1170.43元,交费10年,累计交费140451.6元
1.意外身故/伤残保障
1)普通意外:30万元
2)乘坐出租车、公共交通意外: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