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明年起“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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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由城镇地区非从业居民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农村地区居民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后形成的“两保合一”。
20省份已确定并轨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两种医保制度。《意见》提出各地在6月底之前拿出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明确的时间表,各统筹地区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在内的20省份出台了方案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和新疆等已全面实现制度整合。河北、湖北、内蒙古、广西、云南等省份明确将从2017年起执行,北京则明确2018年1月实现“二合一”。
“两保合一”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数目、医保药品的目录范围都出现明显扩大。
另一方面,医保报销比例也会出现增长。受益于“待遇就高不就低”原则,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将会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