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医疗保险,也就是少儿健康保险,是针对未成年儿童患有保险保障内的一些疾病,而提供的住院、治疗、手术等医疗费用的保障。我国的基本医疗制度,对少儿的医疗保障状态基本上是非常低的,因此,可以考虑选择一些商业性质的少儿医疗保险保障。
少儿医疗保险,对被保险少儿因患疾病而产生的治疗、住院和手术等费用提供一定的保障。
虽然医保政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增加了覆盖范围,不少地区都将少儿纳入了基本医保范围,但社会医保“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决定了其保障限制多、用药种类覆盖少的特点,尤其是各种新式诊疗手段、新型特效药物,不仅非常昂贵,而且均属于自费范畴。
更令人担忧的是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医疗水平高的城市医院往往出现“一床难求”的窘境,恶劣的住院环境、繁杂的就诊及报销手续,都令人在就医时心力交瘁。
另一方面,孩子的免疫系统尚未强固、抵抗力低,相比成年人,更容易收到病菌的感染;并且儿童的器官机能尚未发育健全、适应能力差,正是疾病的高发阶段。特别是0~6岁的幼儿,容易患一些小毛小病,如感冒、咳嗽、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风险也较高。
此外,孩子天性喜欢探索世界,殊不知意外往往就这样发生,有时尽管小伤小碰,但由于儿童抵抗力较低,产生交叉感染或者诱发他症的情况也较多,住院和治疗费用也不菲。
针对这些情况,为了弥补社保缺点,加强孩子的医疗保障水平,家长是很有必要给孩子增加必要的少儿医疗保险,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的。[1]
保险责任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依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将承担如下的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因意外伤害原因或自合同生效日零时起满30 日后(若续保,则续保合同项下没有该 30 日的限制)因疾病原因在医院住院治疗,对其自住院之日起 90 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分情况承担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情况一:若被保险人参加了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保险公司扣除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单位和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所予补偿后的余额按下表的比例一分段计算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