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无处不在,无论您是在悠闲的喝下午茶,还是行走在上班的路上,意外都有可能会和您不期而遇,而意外事故不仅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麻烦,还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要提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为自己以及家人购买份
意外保险,并在投保之前主动学习
意外险保障范围及报销比例等常识,以方便后期理赔。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
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
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
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