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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保险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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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物价高涨,许多医疗费用也跟着水涨船高。而住院医疗费用成为了许多消费者沉重的负担。所以,投保一份住院医疗险是十分必要的。那么,意外医疗保险范围有哪些?
   意外无处不在,无论您是在悠闲的喝下午茶,还是行走在上班的路上,意外都有可能会和您不期而遇,而意外事故不仅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麻烦,还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要提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为自己以及家人购买份意外保险,并在投保之前主动学习意外险保障范围及报销比例等常识,以方便后期理赔。
 
  意外险保障范围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的情况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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