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气象,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新的一年,有一件大事一定要关注!
此次新政的出台大大提高了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对应可购买的保险产品与传统社会医疗保障形成互补作用,全方位覆盖门急诊、住院、重疾及自费药项目。下面,就带您解读此项新政。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既然是用
医保卡,也就是医保个人账户结余来购买商业保险,那么首先,您得明白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在您加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后,您就会被分配到一个医保个人账户。此账户中的资金来源有两个部分:一是个人缴费,二是用人单位缴费。按照上海市现行政策,个人所缴纳的社会基本
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您的医保个人账户,而用人单位所缴纳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则按标准部分计入(34岁以下,140元/年;35-44岁,280元/年;45岁以上,420元/年)。
新政策对应的两款产品
■上海医保账户住院自费医疗保险
可对被保险人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病房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支出,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该产品保额为10万元。55周岁起连续投保可续保至终身,累计赔付金额高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