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险如何承办大病医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一旦发生上述疾病,病人需住院治疗,将对病人造成经济负担。专家表示,购买商业医疗险,可以为疾病风险提供必要的储备金。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市场需求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安徽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业保险企业要探索开发针对特需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和检查检验服务的健康保险产品。 “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补偿在职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收入损失。适应人口老龄化、家庭结构变化、慢性病治疗等需求,大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长期商业护理保险。 ”
我省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养老产业将是一个潜力巨大的“蓝海”。为此,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积极开发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健康养老产品,实现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养老从业人员责任保险”。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支持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促进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的创新发展,在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支付比例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建立医药高新技术和创新型健康服务企业的风险分散和保险保障机制。
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居民大病保险
实施意见指出,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今年要基本实现大病保险全省覆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鼓励有条件的市将大病保险制度逐步覆盖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解决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从居民医保年度筹资金额中统筹解决资金来源。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额通过测算确定,从新农合基金累计结余或者当年新农合统筹资金中予以安排。以后年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大病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情况等因素,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及保障水平。
承办居民大病保险对商业保险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民政救助相衔接,提供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服务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基金结余要控制在10%左右,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扣除约定的盈利额年度结余部分,全部返还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商业保险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由各市分别组织招标,分别实施,使用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委托经办合同。 ”安徽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全省统一招标,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统筹地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订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合同,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