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月起,上海职工个人
医保卡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购买商业
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保监局批准的5家保险公司购买专项保险产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将进一步减轻参保职工自费医疗费负担,发挥好医保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障作用。
专项产品低保费、高保障
1月1日,市民张女士投保的上海
医保卡项目专属产品正式生效,经与中保信平台确认,太平洋寿险签出“医保卡余额购买商业
健康险”的首单。这意味着近期在沪引起市民高度关注的“医保卡买商业
医疗险”正式落地。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上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累计结余高达470.3亿元。随着上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自愿使用个人医保卡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大量的医保结余资金将被释放。
此次医保卡项目的专属产品共两种,一款是住院自费
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公立医院普通部或质子重离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支出,按50%的比例进行赔付;另一款是
重大疾病保险,对被保险人经处理确诊合同所列的恶性肿瘤,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45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该产品提供10万、20万元两档保额可供选择。如果参保人同时购买上述两款产品,当年度内的最高保额将达到3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款产品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特点。相比市场上的同类型产品,保费大大降低(具体可参见左下保费表格)。
而高保障则体现在对投保年龄限制的放宽,尤其是对老年人的保障力度显而易见。住院自费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方面,55周岁起连续投保可续保至终身,累计赔付金额达20万元的不再具有续保资格;改进型
重大疾病保险方面,55周岁起连续投保可续保至75周岁,已患重大疾病人员不再具有续保资格。
目前,市民可以在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
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
人保健康上海分公司以及平安养老上海分公司共计5个公司购买上述两款产品。由于5家公司所售产品是标准化的统一产品,市民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