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将于10月22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药品价格与现行规定价格相比,降价的约占45%,平均降幅12%左右。
不久前,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已经颁布使用,涵盖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总共307个药品品种,全部纳入基本
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远高于非基本药物。
由于大多数商业
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都与基本医保报销目录同步,因此基本药物目录和指导价格的变动,将影响商业医疗保险的投保积极性和赔付比例。
商业保险投保受影响
据了解,保险公司提供的住院医疗保险中,约有2/3的险种保障范围与
社保药物目录同步。根据保险条款,在扣除基本医保已支付部分费用后,保险公司按照从80%至90%的比例,对剩余属于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因此,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药品价格和报销比例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商业医疗保险的赔付总量。
相比此前使用的药物目录,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在药品数量上要少很多。根据2004版的药品目录,西药品种2000余个,中成药品种逾800个,民族药品种接近50个。
如果医保药物目录范围整体缩窄,那么相对应的商业医疗保险也会调整其保障范围。在诊疗过程中,老百姓和医疗机构会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后,商业医疗保险所承担的医疗费用同比缩减。
北京将从2010年起上调医保报销比例,已经引起保险公司医疗保险销售的担忧。某业内人士认为,医保报销比例的提升,意味着商业保险补充作用的收窄,将会影响老百姓投保商业医疗保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