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国、日本等众多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他们用长期
护理保险来迎接这一挑战。
11月2日,华东理工大学举办了一场关于全国老年权益、尊严与社会责任的论坛,根据论坛上发出的相关信息显示,目前上海正依据新的老年法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与此同时,据悉,上海等多地将试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有望未来出台。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Care)是
健康保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海外属于出现较晚的一个险种。其产生是因为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因为一般的医疗或其他老年
医疗保险不提供长期护理的保障。
这类产品在欧美国家始于上世纪80年代,而在日本2000年4月才开始出现,但是它的发展速度却相当快。和上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状态,
社保体系里也不包括护理费用。
在我国市场上,
国泰人寿(现为陆家嘴国泰人寿)曾推出一款“康宁”长期护理保险,主要定位的是长期护理型需求。
人保健康的一款“全无忧”则更侧重于老年人的全面保障,包括老年护理保险金、老年疾病保障、身故金等。
长护险有哪些特点
相较于其他保险,比如传统的
人寿保险,只有在被保人突然死亡,尤其是早期突然死亡时,保险公司为其家人提供经济保障;传统的健康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因大小病症接受治疗时,为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和经济上的补贴;对于典型的养老
年金保险来说,投保者在年轻时缴费到保险公司,年老后每年或每月领取一笔保险金作为养老费用的补贴,可视为一种变相的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