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山东省青岛市珠海路街道的郭丽,虽然说不清医养结合的类型和长期医疗
护理保险的缴费机制,但她清楚,自从给瘫痪在床的父亲和已变成植物人的母亲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之后,家里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了。
郭丽给城市信报/信网记者算了一笔账,2010年到2012年,父亲住院6次,个人负担医疗费2万元;母亲住院4次,个人负担医疗费4万多元。
2013年办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后,社区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每周至少上门巡诊2次,给老人更换尿管胃管、活动关节、翻身拍背。“近两年,父亲的护理花费经报销后仅需支付2000多元,母亲的护理费1800多元,而且再也没有住过院。”
今年1月1日起,不仅像郭丽这样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青岛农村地区也被这一制度覆盖,城乡参保人达810万人之多。
5月1日,《青岛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正式实施,从发展原则、规划与设施建设、服务体系、服务规范与监督、扶持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继续推动医养结合在青岛落地生根。有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支持,有了养老方式的探索创新,青岛医养结合的路越走越宽,百姓的选择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