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卧床不起需要照料,家庭难以支付长期护理服务的高额费用,政府的补助力度又有限,怎么办?
今年,杭州在
医保改革方面又出了一个大动作——在桐庐县试点“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对象主要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卧床老年人。
桐庐县近日已出台《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均可参加长期护理医保
桐庐是浙江省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在试点方案中,只要是参加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参保长期护理保险。
对象是: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今后,根据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适时将中度失能等人员纳入保障;并逐步探索建立享受待遇与缴费年限相配套的制度。
护理保险基金接受多渠道
参保个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
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初期,保险基金按照桐庐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左右确定,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政府补助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