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一:已有“独生子女综合险”
王女士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上班,去年3 月份女儿灵灵出生后,单位为其购买了“独生子女综合险”。该险种是广州市为了规避独生子女疾病意外风险而出台的一种公益性团体保险产品,一般由父母所在的机关团体、街道居委等组织购买,承保单位是中国人寿。按照规定,“独生子女综合险”从出生起一直交到18岁,被保险人拥有如下保障:身故、意外伤害保险责任20000元;意外伤害门诊医疗保险责任3000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30000元。
和保障相同的商业少儿险相比,“独生子女综合险”每人每年缴费60元,而在相同保额的情况下,商业保险的支出大多在数百元以上。因此,父母应首先为孩子购买“独生子女综合险”,然后在此基础上加保商业医疗险。
加保方案:增加住院医疗保障
如王女士考虑增加女儿的住院医疗保障,可在投保中国人寿独生子女综合险外,加保信诚人寿医疗险,后者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住院津贴、手术补贴、疾病门诊、住院以及自费药报销等,年缴保费1744元。
假定灵灵因阑尾炎住院10天,住院费7600元(其中自费药600元),门诊费400元,共花费8000元。王女士可先到中国人寿办理“独生子女综合险”的理赔,按照相应的比例,可得到理赔金4250元。
此外,由于投保了商业医疗保险,王女士还可以到保险公司实报3750元(有一方赔付后,剩余费用遵循额度内100%报销),同时自费药可以报销400元,住院10天可给付住院津贴(10-2)×25=200元,手术津贴2000×30%=600元,一共可领回4950元理赔金。这样,王女士合计获得保险赔款9200元,多出的1200元可以弥补一部分交通费用及一些奖金损失。
情况二:已投保“学平险”
对于3岁以上已入幼儿园的宝宝,父母可优先考虑“学平险”。和“独生子女综合险”一样,“学平险”是专门针对未成年学生的特殊险种,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如中国人保的“学平险”,保费80元,可获得3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6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5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这样一来,灵灵在18岁之前,既拥有“独生子女综合险”,又有“学平险”,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保障都比较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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