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守护:二十种重疾保障,更多呵护,健康无忧。
满期返本: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未发生重疾理赔,返还所交保费。
保单借款:如急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重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可获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获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丈夫)12.8万元,(妻子)11.68万元,合同终止。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
10.瘫痪——永久完全
1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2.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3.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4.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15.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6.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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