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制度。按每人每年50元的标准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金,由大学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高校医院或其他选定的机构)包干统筹使用。大学生的日常门诊医疗纳入保障范围,在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在规定范围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60%。
保险年度与自然年度统一
自2010年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与自然年度相统一,即保险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考虑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大学生的保险年度仍以学年度为准,即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
自2010年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改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集中缴费期改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入学大学生正常缴费的,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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